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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校级、自治区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19:06    作者:   编辑:吕慧渝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创新和学术交流活动,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6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25〕2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6年区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在综合测算我校所有在校在籍硕士研究生规模、学位分布点及数量基础上,确定各学位点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若未达到申报名额,可视情况动态调整。

二、申报对象要求

(一)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2025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能够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

(二)每位研究生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创新计划项目,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再参与申报其他项目,每人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每个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课题组成员只能是在读硕士研究生)。

三、资助标准

区级项目拟资助金额为1万元/项,校级项目拟资助金额为0.5万元/项。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各项目申报人填写项目对应的申报书(见附件2),并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评审版,需删除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指导教师等信息,用于双盲评审)报送至相应学位点,各学位点负责学院如下:

1.教育(教育科学学院)

2.材料与化工(化学与食品科学学院)

3.农业(智慧农业学院)

(二)各学位点初评

各学位点负责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进行评审,按推荐顺序排序填写《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各学位点根据名额分配遴选并排序推荐本学位点初评的项目。

各学位点对拟推荐的项目公示3个工作日,结果无异议后,于2026年1月22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吕慧渝老师OA邮箱。

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其中项目推荐汇总表需要加盖学院公章)请于2026年1月23前提交至新民楼A307办公室。

学校复评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位点推荐的项目进行学校层面的评审与遴选,并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各项目名额择优上报。经学校遴选通过的项目申请者须登录网络申报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书。具体填报名单、填报时间及填报流程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吕老师,2661763

办公地点:新民楼A307室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