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国教督办函〔2020〕61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和《玉林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玉师院院字〔2025〕32号)《玉林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玉师院院字〔2025〕33号)等有关规定,现对2025级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组织开展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
为树立“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行、以赛促新”的理念,培养研究生发现问题、提出方案、解决问题的能力,现鼓励各学院积极组织、承办各级各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着力提升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一)竞赛组织范围
1.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https://cpipc.acge.org.cn/)
2.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https://rank.moocollege.com/newsdetail?id=3243)
3.自治区教育厅发文认定的“广西高校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9942591.shtml)。
4.其他层次高、权威性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对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推动力度大的省部级和国家级竞赛。
(二)竞赛组织要求
各学院应结合研究生培养特色,制定针对性竞赛组织方案,配备专门指导教师,做好宣传动员,开展赛前辅导培训,做好竞赛保障工作。
二、加强研究生核心课程标准化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建设优质研究生核心课程资源,促进研究生课程教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课程体系标准化
1.核心课程建设应以《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为基准,结合学科特色明确核心课程定位,确保课程设置覆盖学科基础理论与前沿动态,强化实践教学模块(如行业实践、实习实训)等。
2.建立严格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准入制度,实行严格的课程设置论证制,由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任课教师进行充分讨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报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审核后确定。
(二)课程内容规范化
1.课程大纲应以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为单位,统一课程大纲模板,要体现培养方案中的研究生培养目标,明确课程目标、内容结构、考核方式等内容。
2.课堂教学既要保持课程内容、体系的完整性,又要及时地反映本学科的新方法、新进展、新成就,突出研究生科研创新和专业实践能力培养。
3.鼓励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开设实践性课程,设置由校内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完成的应用性强的专业课程。
(三)教学质量监控
1.开展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教学督查。学院每学期应组织督导专家、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2.开展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质量评价对象为承担校内各类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教师,评教范围包括为各类研究生开设的专业课和基础课,评教指标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
(四)师资队伍专业化
1.核心课程必须由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主讲,原则上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具备高级职称。
2.任课教师上课前应由学院统一组织岗前培训,通过开展教学观摩、教学培训和经验交流等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3.通过核心课程的建设,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加强青年教师团队培养,为学科可持续发展储备人才,长期服务课程建设。
三、开展研究生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
各学院应参照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https://case.cdgdc.edu.cn/)公布的《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主题案例编写指南》及特色案例成果,有计划、有组织开展研究生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工作。
1.定期组织案例教学培训与交流研讨,开展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将优秀教学案例纳入院级案例库建设,案例库的内容应尽可能覆盖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
2.学校将对院级案例库内教学案例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项目将纳入校级研究生案例库,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入库案例和优秀案例。
四、强化校外实践基地与行业导师管理
(一)着力建设产教融合型校外专业实践基地
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源,主动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着力建设好一批高水平的产教融合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基地。
(二)着力发挥校外行业导师协同育人作用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校内导师和行业导师共同负责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和管理。
1.校外行业导师应来自学校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能够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必要的专业实践条件(科研实验条件)和专业实践指导,参与指导研究生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
2.鼓励校外行业导师定期到校为专业学位研究生举办学术讲座,或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部分授课,进一步加强行业导师的协同育人作用。
五、其他
(一)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思想共识,明确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细化责任分工,将研究生教育工作任务分解到系部、落实到导师,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见实效。
(二)各学院应加强对任课教师、研究生导师等研究生培养工作队伍的日常管理,将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纳入学院考核评价体系,激发研究生培养队伍动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科研处(研究生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现问题、强化措施,着力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
科研处(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