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培养 > 正文

关于做好2026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9日 17:45    作者:   编辑:吕慧渝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依据《玉林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管理办法(试行)》及《玉林师范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研究生需在第3学期内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中期考核工作。为确保2026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中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工作

研究生在第3学期开学后2个月内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开题至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

(一)开题对象

2025级在籍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

无法按时开题的研究生,须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延期开题。

(三)开题工作流程

研究生在系统发起申请并上传附件—>导师审核—>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学院组织公开开题报告会—>研究生上传考核表(考核小组签字、学院盖章)—>学院录入开题结果。

(四)组织形式

1.各学院统一组织集体公开答辩,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可按学科门类、专业类别(领域)或研究方向分组开展论证考核。

2.每个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单数),成员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导师资格;其中,组长1名(须为研究生导师),且考核小组中至少包含1位行业领域专家

3.开题报告会(涉密除外)须公开进行,培养学院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培养学院官网、公告栏等渠道,公布开题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考核小组成员、开题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接受师生监督,鼓励相关专业研究生旁听学习

4.研究生导师可列席开题报告会,参与交流讨论,但不得为本人指导的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分,亦不得出具结论性审查意见,需严格回避相关表决环节。

5.开题一经通过,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选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研究方向或做出重大调整的,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经导师签字同意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应在规定期限内重新开题。

6.首次开题未通过者,需重新进行开题。研究生重新开题应在首次开题报告日3个月后至6个月内进行,重新开题前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导师及学院同意后方可进行。每位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最多有两次参加开题报告会的机会。

二、中期考核工作

(一)中期考核对象

已通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且符合中期考核时限规定的在籍研究生。

(二)中期考核时间

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

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延期中期考核。

(三)中期考核工作流程

研究生在系统发起申请并上传附件—>导师审核—>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学院组织公开中期考核报告会—>研究生上传考核表(考核小组签字、学院盖章)—>学院录入中期考核结果

(四)中期考核组织形式

1.研究生中期考核各学院统一组织集体公开答辩,可按学科门类、专业类别(领域)或研究方向分组开展。

2.每个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单数),成员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导师资格;其中,组长1名(须为研究生导师),且考核小组中至少包含1位行业领域专家

3.中期考核须公开进行,培养学院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学院官网、公告栏等渠道,公布参加中期考核研究生名单、中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考核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接受师生监督,鼓励相关专业研究生旁听学习

4.中期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研究生,由培养学院予以中期考核预警。被预警的研究生,需再次提交中期考核报告,重新接受培养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重新考核时间在首次中期考核结束后3个月至6个月内进行。研究生在第4学年初仍未通过中期考核的,须终止学业,报学校审批后按肄业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和中期考核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开题管理”和“中期检查”申请,由系统严格控制各相关环节时间节点,逾期无法在系统中更改和提交。

(二)除休学、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开题和中期考核。申请延期应于正常开题和中期考核期限内提出,须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延期。

(三)理工农类学科论文或实践成果选题,应包含针对开展实验研究所涉及的安全风险分析、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案等内容并通过审查,或者单独就该选题进行安全分析并通过审查

(四)拟涉密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在进行开题报告会之前须办理涉密开题报告申请和审查,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开题前未提出保密申请或申请未获批者,后续环节不得再申请涉密认定

(五)研究生在最长学期年限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培养环节的或者各环节未通过者,必须相应延后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时间,保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从开题到答辩时间不少于1年

(六)开题及中期考核所有纸质版材料,由培养学院统一归档留存。

四、材料提交

(一)开题

1.各培养学院根据《玉林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管理办法(试行)》玉师院院字〔2026〕32号,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开题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开题实施细则至少提前30日向研究生公布

2.各培养学院应于开题前一周将开题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3.研究生提出涉密开题报告申请的,涉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须于开题前一周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4.延期开题申请表、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开题结果汇总表等相关材料纸质版须在开题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至研究生院备案。

(二)中期考核

1.各培养学院根据《玉林师范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玉师院院字〔2026〕58号,制定本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中期考核实施细则至少提前30日向研究生公布

2.各培养学院应于中期考核前一周将中期考核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3.延期中期考核申请表、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等相关材料纸质版须在中期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至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和中期考核过程中如存在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

联系人:覃欢     联系电话:0775-2661763


附件:玉林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中期考核工作相关附件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