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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6-2027年秋季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30日 13:31    作者:   编辑:沈大森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工作,请各单位结合实际,上报本单位2026-2027年秋季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报送类别

(一)教学助理(简称助教)岗位:可承担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的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课,协助指导专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参加考试阅卷工作等教学任务。

(二)研究助理(简称助研)岗位:主要承担与导师研究课题相关的工作、承担经导师推荐的课题组研究工作或学科实验室设备功能开发工作等。

(三)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岗位:主要是协助二级单位管理人员从事管理辅助工作。

(四)助理辅导员岗位:依据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办法,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岗位设立原则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需求人数。设岗原则如下:

(一)有用工需求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研究,本着必要、合理、从简的原则申请“三助一辅”岗位。

(二)对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研、助管和助理辅导员的合计工作时间要求,应以不影响专业学习和科研为前提。原则上,助教每月总工时不得超过20学时,助管每月总工时不超过40小时。

(三)助研薪酬由设岗导师或科研团队在其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助教、助管和助理辅导员岗位的薪酬由学校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设岗流程

(一)岗位申请。需用工单位填报《附件1.玉林师范学院“三助一辅”岗位需求汇总表》。

(二)岗位审批。研究生院将综合考虑各单位用工实际需要等情况,根据设岗原则对各单位申报的岗位进行审批。

(三)定岗反馈。研究生院对申报岗位进行审批后向各单位反馈2026-2027年秋季期“三助一辅”岗位定岗情况。

四、岗位管理及工时表要求

(一)签订协议:受聘“三助一辅”的研究生上岗前须与设岗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量及工作目标。聘用协议书与聘用结果一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岗前培训:各设岗单位应在受聘研究生上岗前组织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使研究生了解岗位职责与管理要求,保证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工时表填报:各设岗单位须按月填报《附件2. XX单位“三助一辅”上岗研究生月度信息统计表》,如实记录受聘研究生当月实际工作工时。工时表须经设岗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每月月底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作为酬金发放依据。

(四)考核管理:各设岗二层单位应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对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履职情况进行管理与考核,并应在秋季学期结束前两周完成受聘研究生的考核工作,并将《附件3.玉林师范学院“三助一辅”上岗研究生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新民楼A604室),电子版发送至沈大森OA,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于“三助一辅”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扣除其部分岗位酬金并取消其下一学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资格。研究生兼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成绩,可以写入毕业鉴定,并作为就业推荐书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岗位变更:岗位一经确定,研究生原则上应至少完成一学期“三助一辅”工作,学期内不允许无故退岗、换岗。因故不能继续上岗的,应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告知设岗单位,经设岗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岗,并及时填写《附件4.玉林师范学院“三助一辅”上岗研究生退岗申请表》,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五、岗位报送要求

设岗单位需在10月12日前将负责人签名盖章的《附件1.玉林师范学院“三助一辅”岗位需求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新民楼A604室),电子版发送至沈大森OA,逾期不予受理。原则上,未报送需求的单位,研究生院不再负责“三助一辅”岗位的聘用。

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大森,0775-2661778

办公地点:新民楼A604室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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